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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拒涨赡养费引纠纷 侄子受邀调解大打出手

  发布时间:2016-11-30 08:43:55


    年逾古稀的父母失去劳动能力,在提高赡养费问题上和儿子胡某发生矛盾,母亲请来侄子王某调解,调解中双方因争吵引发互殴,导致胡某右眼被打伤惹出了官司,胡某的父亲最终选择出庭为儿子作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承担10%的责任,赔偿胡某19028.16元,胡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11月25日维持了原判。

    年近八十的父母没有经济来源,他们希望儿子每月把赡养费从50追加到100元,此举遭到了儿子、儿媳强烈反对。胡母无奈之下找来自己的三个侄子到家中说和。在调解中,王某等三人责备胡某及其妻子不孝,双方因言辞激烈导致拳脚相向。厮打过程中,王某将胡某的右眼打伤,胡某眼部出现黑肿症状,随后胡父报警。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同意自行协商解决。胡某眼伤后使用消炎水一周,眼部不适消失,随后外出打工。4个月后,胡某感到眼部干涩、视力模糊,被医院诊断为右眼球钝挫伤、右眼视网膜脱落,开始住院治疗,经鉴定评定为八级伤残。双方事后就赔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协议,胡某将王某等三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赔偿自己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00148.07元。

    庭审中,王某三人否认殴打胡某,其眼病是事发后4个月发生的,与自己无关,请求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胡某的父亲拄着拐杖亲自出庭为儿子作证,证明王某殴打儿子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王某三人出于善意到胡某家中调解家庭矛盾引发厮打,从处警情况、证人证言能够认定在厮打过程中胡某右眼黑肿的事实。胡某从受伤到视网膜脱落出现症状长达四个月之久,在该时间内胡某自己怠于治疗,致使伤情扩大眼部视网膜脱落,且该期间亦不排除其他致害原因,故胡某对此应负相应的过错责任。打架系双方不冷静行为造成,胡某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另外两个表兄弟也参与打架,故其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王某的行为虽未直接导致胡某眼部视网膜脱落,但结合其前期行为,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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