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帮助困难群众温暖过春节,1月23日至25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志愿者在院领导带领下,来到定点帮扶村许昌县张潘镇柳林董村开展“欢乐过大年,志愿在身边”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此次志愿服务活动,来自全院28个党支部的法官志愿者们,在驻村书记带领下先后走访了15户贫困群众,送去了大家用捐款购买的米、面、油、肉、水果等年货,为困难群众带去春节的问候和关怀,同时为拜访的每家每户拍摄“全家福”作为新春留念,并在“二十八,贴花花”的日子,为他们贴上新春的特殊“年货”——由法官志愿者亲自书写的春联。
活动传播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培养了法官志愿者们的服务能力,践行了“服务他人、奉献社会、提升自己”志愿服务理念,积极营造了温馨、和谐、欢乐的节日氛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情暖许昌·爱满莲城”,也进一步提升了人民法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