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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法院召开“依法审理环资案件 促进社会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03-10 17:25:59



发布会现场

    环境资源审判是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更好的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3月10日上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副院长华冬梅结合受理环境资源案件的实际工作情况和总结出的工作经验向公众进行通报。

    近年来,该院受理的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的数量呈增长趋势。2016年该院受理环资类案件23年,今年以来受理8件。刑事犯罪方面主要表现在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华冬梅介绍,该院在审理环资案件时,以绿色发展为统筹,遵循保护优先理念、预防和惩治并重理念、恢复性司法理念、公众参与理念、坚守法律底线理念。

    据了解,该院在受理涉及环境资源案件时,畅通立案渠道,采取多种措施畅通受理渠道,加大对环境受害人的指引和保护力度。在案件审理、执行环节分类施策,充分考虑上述功能区的不同功能定位,确定不同的处理思路,突出保护绿水青山、加大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惩处力度。在处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时,综合运用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治两种手段。加大预防原则在环境审判中的适用力度,通过事前预防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损害程度。在事后,充分发挥损害赔偿制度的惩戒作用。在审理这类案件时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从而真正对正在实施或者潜在的环境污染行为主体起到惩戒和震慑作用。

    在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时,该院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旁听庭审,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增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公开性和公信力。同时,加大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起到惩治和教育的目的。对于污染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后果的企业,充分利用司法建议手段、建议行政机关限制或者剥夺他们从事特定行业的权利。妥善审理造成环境污染严重的重大安全责任犯罪,以及受害群众较多的涉众型案件,严厉惩治国家工作人员环境监督失职罪犯罪。

    魏都区人民法院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司法和执法联动机制,并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公开曝光等形式,宣传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每个公民从自身做起,多使用新能源产品、提倡低碳出行等。    

    华冬梅在发布会上强调,魏都区人民法院将重点强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完善环境资源审判联合机制,持续推动绿色司法,为魏都区的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闻发布会上,魏北人民法庭庭长王磊华就资源环境案件特点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王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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