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重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14日上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联合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魏都区法院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许昌市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联合新闻发布会,会议由魏都区法院新闻发言人卜景丽主持。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纪委书记严贵福、魏都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卜景丽发布新闻,通报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具体措施及工作成效。
通报指出:截止2017年1月10日,全市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数量达到702042条,数量之多居全省第10位,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势在必行。2017年1月10日以来,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根据省交警总队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重拳整治交通违法“老赖”。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魏都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共受理许昌市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强制执行交通违法处罚案件166件,涉及本地车辆的案件122件,涉及外地车辆的案件44件,现已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案件135件。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会把公车、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将未参加检验车辆、已注销车辆、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作为治理重点,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加大对违法车辆查处力度,督促及时处理交通违法。魏都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力保专项行动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发布会上,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勤务大队大队长董晓辉、魏都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刘武子分别公布了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