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徐某承租市区一处部队房产,随后又将部分门面租给其他商户,2015年该房租赁期满后,徐某拒不返还被部队诉至法院,败诉后拒不腾房,部队遂申请强制执行。针对这起复杂的腾房案件,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深入商户逐个做工作、说政策、谈法理,4月24日,该房已全部腾空交付给部队。
在许昌市区顺河街,有一处部队房产,共46间。前些年,部队把房屋全部租给了徐某开招待所,租赁期限至2015年5月31日止,徐某随后把招待所一楼门面房及东临的二层楼房租给了其他商户。合同期满后,徐某拒不返还该房,部队遂将其诉至法院。同年11月,法院审理后判决徐某将该房产返还部队。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2016年5月,部队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张贴了《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徐某及占有使用房屋及场地的相关人员于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迁出房屋。
公告到期后,徐某将招待所的主体房屋腾出,然而部分商户因与徐某存在租赁纠纷拒不腾房。执行法官逐个商户做工作,经过他们的不懈努力,除李某外,其余商户均自动腾房交付。
执行法官反复向李某释法明理,告诉她部队与徐某当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早在2015年5月就已到期,其占据房屋拒不腾出没有法律依据,其虽然不是该案件的被执行人,但其作为涉案房屋的实际占有人,有依法履行腾房的义务,其经济损失应当通过与徐某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且根据中央军委要求,涉案房屋部队必须收回。
然而,李某始终无动于衷。鉴于此,执行法官立即做出决定,将李某强制带回法院。在法院,执行法官再一次将法律关系、法律规定以及国家政策向其一一解释,并告知其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李某慢慢转变了态度,并签下了保证书,于4月24日把房屋腾空交付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