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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组到市中院督导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7-05-09 16:13:44






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同志汇报工作





督导组一行逐条逐项对市中院开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相关资料进行核查

    5月4日下午,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第五督导组徐兵、刘俊超、冯梦迪一行3人莅临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督导组首先听取了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同志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之后,督导组察看了许昌中院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办公室设置、人员配备和档案资料存放等情况,对照“十查十看”具体内容,逐条逐项对市中院开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就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传导落实情况分别与市中院部分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

    此次督导,给许昌中院指出了不足和需要完善细化的问题,带来了指导性意见,下一步,许昌中院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拉高标杆,夯实责任,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责任,加强学习。要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切实做到吃透精神,领会实质,落实要求,做好“四大工程”、“四项机制”等各项工作。

    二要完善制度,抓严抓实。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压实责任、深化推进、督促检查、档案管理、支部建设等工作制度机制,用制度规范工作,用机制推进落实,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要强化督查,注重整改。认真开展好全面从严治党定期督查、重点督查工作,尤其要突出对基层联系点、机关各支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提高,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细抓实。

责任编辑:王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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