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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交融执结群体腾房案

  发布时间:2017-05-27 08:44:59



商户将商品从门面房内搬出


执行干警将所腾房屋与案卷一一对照


执行干警查看腾房情况


执行干警和商户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在执行一批群体腾房案件时,把理说透,把法释明,以情感人,原本不愿搬迁的10家商户在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工作下全部如期腾房。

    涉案的10家商户一直租赁许昌市电大门面房经营餐饮、食品零售等。2015年9月,这些门面房所有权由电大转移为许昌南关办事处。但商户们却在租赁期满后一直未和办事处续签租赁合同,此后也一直未再交缴纳租赁费。

    2016年10月,许昌市开展“民心工程”建设,政府规划将这些门面房收回,拆后重新建成社区养老公寓。但这10家商户拒不搬迁。继续无偿占有、使用这些房屋。南关办事处无奈起诉,法院判决10家商户限期腾房并补交2015年9月起的房屋使用费。10家商户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4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在法院张贴腾房公告最初,10家商户不为所动,置之不理。执行干警多次登门做工作,逐个打电话多次劝说,从建立托老所事关辖区公共利益的“情”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严重后果的“法”对商户们明法释理。同时为了减轻被执行人经济压力,在与南关办事处协调沟通后,办事处同意减免他们半年房屋使用费并由办事处承担诉讼和执行费用。看到执行法官为他们争取到了利益,同时慑于“拒执”的严重法律后果,10商户最终在腾房期限内腾空房屋,于近日将房屋钥匙交还办事处。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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