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有一行为怪癖的小保姆,不管到哪里当保姆,只要看见有漂亮的首饰就会“收藏”起来,爱美的小保姆杨霞(化名)为此“嗜好”付出了代价。2008年10月1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霞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19岁的杨霞,高中刚毕业就经亲戚介绍来到许昌市区丁某家做保姆。刚来时,杨霞话少而且勤快,深受丁某信任。2008年3月中旬的一天,丁某让杨霞到自己妹妹开的花店里帮忙时,没成想她竟将店内一价值10元钱带装饰化妆镜偷走。6月27日,丁某将杨霞带到其北京的家,就在他们收拾行李准备回许昌时,杨霞又将丁某放在卧室衣柜里的一个黄金手镯、一把藏刀和一个发卡偷走,经鉴定,黄金手镯价值人民币4160元,藏刀和发卡价值人民币25元。回到许昌的第三天,杨霞到丁某姐姐家帮忙整理家务时,在衣柜内发现一枚漂亮的白金戒指,爱美的她又一次将戒指悄悄放进自己的裤兜。案发后,杨霞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用杨霞自己的话说:“我当时也没多想,就是看着好看才拿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647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杨霞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还全部被盗物品,法院遂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