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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本无情 法院送法情

  发布时间:2017-06-13 08:35:57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法庭的法官樊高峰在忙碌的扶贫和审判工作之余,顶着骄阳来到襄城县人民医院,为当事人赵某的家人送去先于执行款10万元的转账支票。赵某因交通事故致伤,并被鉴定为重型颅脑损伤致植物状态,全家人因此陷入困境。在全民进行扶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襄城县法院麦岭法庭以“诉讼帮扶”等方式,缓解当事人的生活困境。

    2016年10月3日19时,王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与赵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赵某重型颅脑损伤致植物状态,住院治疗需花费高额的医疗费,使原本不富裕的赵某一家陷入困境之中。为筹措医疗费,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先于执行。襄城县法院麦岭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赵某的家庭困难等特殊情况,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本案的承办法官樊高峰第一时间、积极与王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和协调,为赵某争取了10万元的先于执行款。赵某的妻子全天24小时在医院对其进行陪护和照顾,其子女因工作需要而外出。襄城县法院麦岭法庭的法官樊高峰及时将先于执行款的支票送至赵某所在医院中,以解赵某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责任编辑:王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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