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襄城县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中心门口异常的热闹,迎来一支舞蹈队。原来是15日调解案件的当事人李某为了感谢调解员高效率调解,在两天之内为当事人化解纠纷使其得到有效赔偿,李某特意邀请的舞蹈队一起来给调解员们送锦旗。
9月14日上午,李某到襄城县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找到调解委员会常来法同志申请处理自己被撞的交通事故纠纷,要求肇事方赔偿各项损失费57000元整。事故发生在2017年1月17日上午8点,兵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襄城县烟城路与古城路交叉口时,与去某饭店送菜李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李某头部严重受伤。在医院治疗了七个多月,李某共花费了医疗费等费用共57000多元。这些花费是李某家人从亲朋好友处借来的,出院咋还,如何维权,是李某心中头等大事。
襄城县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中心接案后,遂启动诉调对接程序,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常来法牵头,组成了五人调解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调解员通过走访了解得知李某急于回家收秋干农活,兵某还有生意要做,双方都想早日化解纠纷。于是调解员分别找到车主、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及受害人进行调解,最终通过耐心、细致的与各方做工作,车主投保公司及双方当事人都愿意做出让步,保险公司愿意在理赔范围内全额赔付,车主兵某愿意自行承担理赔范围外的部分及自己的修车费用,受害人李某也表示放弃其他损失,只要求赔偿住院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44982.7元。经各方努力,双方当事人在9月15日达成了赔偿协议:车主张某投保保险公司赔付李某44982.7元。至此,这起交通事故纠纷在襄城县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得以圆满解决。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让我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得到了赔偿,领到了赔偿款。谢谢,太感谢了。”当事人李某激动地握住调解委员会主任常来法同志的手,不停地表达着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