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审判工作与志愿服务活动有效衔接、相互促进、深度融合。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在重阳节来临之际,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重阳节送温暖”志愿服务活动,让老人们的笑脸幸福绽放。
10月27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人员在驻村第一书记葛建志主任的带领下,到对口扶贫村柳林董村看望贫困老人。葛主任一行来到孤寡老人汪雪菊家中,为她送来了节日的祝福和慰问,并带来了棉被等生活用品。汪雪菊老人非常感动,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慰问表示衷心的感谢。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党支部的党员干警,来到禹州市柴垌村看望贫困户杨爱叶老人,为她带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党员干警们详细询问了老人的生活状况,并祝愿老人生活幸福、美满。
10月28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志愿者们来到许昌文峰广场,向广场上的老人们介绍“重阳节”的来历,发放幸福养老的宣传彩页。志愿者们有的为老人提供法律咨询,有的与老人拉家常、询问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广场上不断传来笑声,热闹祥和。
只要有需要,爱心志愿者们的身影都会及时出现。志愿服务,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在行动,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