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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宣教局领导到许昌中院调研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发布时间:2017-11-22 08:52:53











    11月21日上午,中宣部宣教局副局长常戍、道德教育处副处长许海峰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进行调研。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曼如,许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徐相锋,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等陪同。

    常戍一行先后参观了法官书屋、荣誉室、院史老照片展、核心价值观和文明创建成果核心展区,详细了解许昌中院依托文明创建和队伍建设,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情况;在十一楼党建工作长廊,常戍一行肯定了许昌中院因地制宜利用办公走廊开辟“党建文化长廊”的做法,认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既营造出了浓厚氛围,又使干警潜移默化中学习党的知识。在诉讼服务中心,常戍一行察看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法律援助中心、司法公开电子触摸屏,了解许昌中院通过开展诉前调解、司法公开和司法便民服务等,积极践行“平等、法治”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情况;在智能化审判庭,常戍一行体验了“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成就,并与法官热情交谈,了解许昌中院开展立案诚信提醒、诚信诉讼活动等;在执行指挥中心,常戍一行参观了“惩治老赖,推进诚信建设”图片展,观看了许昌法院开展失信惩戒,组织执行攻坚的相关工作演示。

    常戍充分肯定许昌中院立足自身实际,在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和司法审判各个环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工作举措。他指出,许昌中院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开展送法进校园,通过组织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方式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及立足执行工作,积极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值得长期坚持。他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要从制度化、常态化方面,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下一步,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指出的,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方面,为法律政策的制定完善提供精神指引。要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刚性约束作用,通过打击犯罪、化解矛盾,褒奖善行义举、谴责歪风邪气,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规则意识。

责任编辑:王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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