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手捧一面锦旗,掩饰不住激动的笑颜,“我要感谢立案庭,感谢法院,为我们老百姓解决困难办实事。”原来这是一起借贷案件案件中的原告段某,亲手将写有“依法调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立案庭陈法官的手中,还亲手写了两封感谢信称务必要交给秦院长和冀院长。
2015年8月和2016年2月,被告宋某因做生意周转资金分别向原告段某借款20万元和10万元,并分别出具借据二张,借款期限6个月,约定利息2分,到期后被告并未偿还,故原告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
立案庭陈法官受理此案后,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结合案件实际,向当事人双方透彻剖析法理,平衡双方利益,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共识,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