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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举行“12.4”宪法宣誓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04 18:38:27



全体人员向宪法宣誓


全体人员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12月4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宪法宣誓活动,现场气氛庄重。

    宣誓活动由许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军文、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冯建民领誓。简单的70个字,掷地有声。30名干警面向国旗,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今天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活动是由最高院组织的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人民法院,全国四级法院同步开展的向宪法宣誓活动。参与活动的干警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决捍卫以宪法为核心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在新时代实现新作为。

责任编辑:王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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