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六十多岁的老汉花某在赶集时买了一包罂粟种子,回来洒在了自家门前的葱地里,三个多月过去了,发现罂粟苗长势喜人,就隔三差五挑一些罂粟苗剔干净了炒了,一家人拿来当菜吃。2017年3月,建安区艾庄乡派出所的公安民警当场查获花老汉菜地里种植的罂粟幼苗共计3796株,清查取证后将罂粟幼苗全部铲除。今年6月,公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花某涉嫌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向建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开庭审理,日前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花某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六十多岁的老汉花某是个贫困户,遭遇十分令人同情。他的老伴患有精神疾病,一旦脱离监护人看管,就会在村庄里四处乱跑,儿子因一场不幸的车祸导致终身残疾,瘫痪在床不能动弹,留给他一个年幼的孙子还在上学,三十多岁的女儿前年查出患有癌症。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了已年过花甲的花老汉一个人身上,谁知如今却又因为种植罂粟当菜吃,触犯了刑法,获罪入狱,无疑给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庭又一次带来沉重的打击。
开庭审理中,被告人花某当庭认罪,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他表示虽然自己不懂法,但确实种了大量的罂粟,应该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上责任,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家里需要人照顾的老伴和儿女。花老汉在看守所的日子里,常常愁得吃不下饭,整夜整夜睡不着觉,为自己的无知行为酿成的祸事深深自责。
花老汉的遭遇让人联想起发生在美国的那个《“偷面包”的故事》。1935年美国大萧条时期,纽约的一位老太太因偷面包被告上法庭。法官问她:“你偷面包是因为饥饿吗?”老太太说:“是的,我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三个失去父母的孙子,他们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法官说:“虽然你很值得同情,但我必须秉公执法。”
种植毒品原植物,如私种罂粟,亦是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刑期为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该条规定不难看出,非法种植罂粟达到3000株以上的,最低刑期即为5年。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与被告人所在乡的乡镇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就花老汉家目前的实际困难等情况进行了对接,多方合力,加大对花老汉家的脱贫帮扶力度,解除被告人的后顾之忧。
罂粟是制取海洛因的主要原料,将其果实中的汁液提取处理后就能制成我们所熟知的鸦片。而鸦片这种毒品,对于中华民族儿女来说,无论文化水平高低,应该并不陌生,鸦片的泛滥摧毁了近代时期国人健康的体魄和拼搏的斗志,几次鸦片战争给中华民族带来的耻辱和灾难一刻我们也不应忘却,警钟长鸣。我国对打击毒品犯罪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实行对毒品犯罪“零容忍”在准确把握毒品犯罪案件诉讼特点、准确适用相关司法规定、证据完善的基础上,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
广大市民应当清醒认识毒品的巨大危害,看到国家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摒除侥幸心理,自觉抵制毒品,自觉禁种铲毒,如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的,可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举报。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禁毒知识宣传,尤其是农村的禁毒宣传,应更具有针对性,用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让农民明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不能做,私自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高压线不能碰,明知是罂粟而种植,不论种植目的是什么,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