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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挟干部“不给钱就上访!” 河南一村民犯寻衅滋事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8-01-15 11:35:37


    “不给钱我就留在北京继续上访,绝不回家!”这是河南省禹州市村民朱某近两年常说的一句话。朱某多次进京非法上访,并以不给钱就留在北京不回家相要挟,先后向所在镇、村干部索要现金。1月12日,朱某被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2013年5月,朱某在禹州市某镇铺设下水道的时候,被电击受伤。后经当地法院判决当地供电公司、村委会、施工承揽人董某各担其责,共同赔偿朱某共计100多万,后供电公司、村委会均赔偿到位。董某没有赔偿能力,当地法院连续两次对董某进行拘留30日,但赔偿款仍未到位。对此,朱某颇为不满,在2016年、2017年多次到北京非法上访。

    面对当地干部的劝访工作,朱某却以此为要挟,以不给钱就继续在京或进京上访为由,在北京、所在镇政府或其家中向负责接访的该镇副镇长、分包村干部、村支书索要现金共计15700元。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法院判决的赔偿款执行不到位为由,多次到北京非法信访。并以拒不服从劝返安排等手段为要挟,强行索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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