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志坚刚一上班,就接到县公安局姜庄派出所电话。“王局你好,我是姜庄派出所民警小李,你局移送拘留决定书中的被执行人从外地回乡了,现正办理落户手续,经过核实,确认就是被执行人于某某”。
随后,襄城县人民法院迅速组织执行干警到达在姜庄派出所,办理交接手续,并将被执行人于某某带到执行局谈话。经过与于某某谈话,因其未主动报告自己的财产,也未及时履行债务,遂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自襄城县人民法院、襄城县公安局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以来,通过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及威慑机制,取得显著实效,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更好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