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图片新闻

襄城法院上门服务 传递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2018-02-01 09:30:0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襄城法院积极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传递司法温情。2018年1月31日下午,襄城法院法官陈国华带领干警来到山头店镇蒋湾村,为行动不便的王女士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据悉,2017年6月19日,霍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襄城县姜紫路与山头店乡南十字路口时,与王女士驾驶的电动车相撞,王女士受伤住院。经襄城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霍某负事故同等责任。2018年1月5日,经许昌建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王女士伤情已经构成10级伤残。

    在知晓王女士的情况后,为了方便立案,避免其来回奔波、增加负担,襄城法院决定上门立案、主动服务,为王女士提供立案绿色通道,有效的维护王女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返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61999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