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省法院张立勇院长一行在许昌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克勤、许昌中院常务副院长张英绍的陪同下,到禹州市法院进行调研,并与禹州市有关领导、禹州市法院党组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省法院办公室主任郭保振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张立勇院长首先视察了禹州市法院梁北女子法庭。张院长详细询问了女子法庭的人员配置、收结案数、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等情况。并重点对以该法庭为依托成立的“半边天家园”妇女维权中心进行了参观,听取了有关妇女维权方面的经验做法,张院长对该法庭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梁北女子法庭四名女法官不仅仅是用法律的武器,更多的用她们对妇女权益的关心、爱护,用法官的温情,设立温馨家园,既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又帮助她们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充分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接着张院长又视察了禹州市法院审判大楼,参观了院史教育室,图书阅览室、审判法庭及有关庭室,并与休庭后的当事人进行了热情的交谈。
座谈会上,张立勇院长在听取了禹州市法院冯建民院长关于禹州市法院的工作汇报和干警代表的发言后指出,在许昌市委、禹州市委的关心和支持下,禹州市法院的工作成效明显,尤其在三个方面成绩突出。一是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在工作中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了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这一司法理念,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二是创建了很多好的经验,如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活动中总结“十要十不要”发放8000余份建议预防被盗抢的做法、成立梁北女子法庭“半边天家园”妇女维权中心和审判工作中坚持大调解的做法,效果很好。三是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抓得很好,禹州市法院不仅硬件设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在解决干部职级待遇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绩,24个内设机构全部升格为正科级,这在全省非常出色。
张立勇院长对许昌市委、禹州市委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就基层法院工作,张院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继续深入解决法治理念问题。我们这个法治理念就是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所以,我们法院的法治理念首先要抓住科学发展观的核心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把构建和谐社会、为了人民生活幸福的目标和我们的法律联系起来,进一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我们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深化对法律的理解。制定法律不仅是打击犯罪,更重要的是保护人民,为了给人民带来幸福,法律本身就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内涵。在办案过程中,就一定要以以人为本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把以人为本这个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贯彻到我们整个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只有坚持了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也就坚持了科学发展观,才有可能把我们执法办案工作做好,才能把我们的法院工作做好。特别是基层法院、基层法庭与老百姓的距离最近,在办案中更要体现以人为本,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为人民群众造福。
二要重点解决审判方式的问题。在最高法院提出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特别是基层法院要把调解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作为审判方式的主要模式,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要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强大调解。要改变过去关门办案、坐堂问案的方式,到老百姓中间去,深入了解案情,宣传我们的法律,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办案,依靠群众做调解工作,每一起案件都要努力做到案结事了、真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要解决基层法院建设问题。对基层法院健设提出三个要求,一是把基层法院建成为优质法律产品的生产基地。二是把基层法院建成为优良审判作风的弘扬基地。三是把基层法院建成为优秀法官的培养基地。
市长李亚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张立勇院长一行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到基层法院进行调研,张院长的务实作风值得我们学习,为许昌如何搞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作出了表率。他强调,张院长的讲话从三个方面对全市法院系统怎样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搞好自身的各项工作提出了要求,是很好的辅导、宣讲、高屋建瓴的报告,特别是对基层法院建设提出的“三句话”要求,更是今后我们法院工作的重点。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张立勇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全市法院系统工作再上一个新的水平。非常感谢张院长对许昌的经济社会发展给予的关心和指导,对全市的法院工作给予的具体关怀、倾斜和指导,许昌市委、政府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全市法院系统的工作,特别是在工作的协调上,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在干部的培养选拔上,在后勤保障上等各个方面为法院系统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优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