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为方便因车祸身体多处骨折的崔某诉讼,襄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国华带领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提供零距离诉讼服务,来到崔某住院治疗的病床前,现场办妥立案手续。
崔某自2017年6月8日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治疗至今,身体多处骨折伤势较重,医药费负担太重,而肇事司机刘某事故后逃逸,不主动承担责任。因此,崔某将刘某诉至法院,由于老人尚在住院,不能前往法院立案,便打电话咨询相关事宜。襄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了解到这一情况,马上派出法官上门立案,来到老人的病床前,细心地解答相关法律事宜,办理立案手续。鉴于医疗费用花费十多万元,家庭经济困难,襄城县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崔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实施细则》中暂缓交纳诉讼费的条件,同意其暂缓缴纳诉讼费。
襄城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司法为民,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使老百姓打官司更加方便快捷,真正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让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