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我不要妈妈,呜呜,奶奶你别走”,4月11日上午,一阵孩子的哭声响彻了襄城县法院家事文化长廊。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儿哭着追着奶奶,而孩子的奶奶一边推搡着孩子,一边说,找你妈妈去,而事情的起因还要从孩子那对不靠谱的父母说起。
甲(女)乙(男)在广东一工厂相识相恋后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因甲患有遗传性传染病,孩子自小由其奶奶照顾,在孩子40天大的时候,甲乙就一起外出打工。随后甲怀孕,又流产。在甲坐月子期间,乙欺骗甲自己在工作,实际上已经辞职,且不拿钱给甲用,二人因此开始有隔阂。随后,甲独自外出打工,这一走就是三年多,期间乙没有回过家,也没有见过孩子。2018年春节刚过,甲就到襄城县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孩子由乙抚养。
4月11日上午,甲乙按时到庭。考虑到二人结婚时间不长,且孩子年幼,女子法官本欲劝和,但因双方已经分居三年多了,夫妻已经名存实亡,乙同意离婚,却不愿意抚养孩子,孩子奶奶也说:“他俩离婚之后,我不会再帮他们带孩子”。二人就孩子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开庭。庭审中,二人仍坚持不愿意抚养孩子。庭审结束,在征得甲乙同意后,再次进行调解。在女子法官告知甲乙,婚姻法倾向于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如果孩子得不到妥善安置,法律不会准予离婚时,甲松口,愿意抚养孩子。但看到孩子抱着奶奶不撒手,哭着喊着不要妈妈,且考虑到甲很少带孩子,又身患传染病,孩子自小便跟随奶奶生活,保持稳定的生活环境有利于未成年的健康成长,女子法官希望仍旧由乙抚养孩子,遂再次与双方沟通。经过近3小时的苦口婆心、利弊分析,在甲将抚养费增加至每月600元时,乙终同意抚养孩子,孩子奶奶也愿意继续照顾孩子。至此,夫妻虽已劳燕分飞,但幸得,孩子终又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