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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以案释法

再见前任:法庭再见

  发布时间:2018-05-08 10:35:50


    离婚后,会在哪里与前任再见?在熟悉的路口,还是街角的咖啡店?小梁(男)与小孙(女)却最终选择在法庭上再见面。

    小梁与小孙原系夫妻,后因感情不和双方最终离婚。婚后双方在往来中,小梁给小孙5000元,后双方间隙越来越大,小梁因这5000元多次到小孙家里“闹事”,最终双方因此走进法庭:小梁将小孙诉至法庭,要求偿还5000元。

    法官经开庭审理后,发现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当庭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对双方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小孙愿意偿还5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小梁也向小孙保证以后不再纠缠此事,双方最终案件事了。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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