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审判质效,平等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5月11日上午,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疑难问题座谈会。全市六个基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分管院领导、庭长、审判骨干,以及中院劳动争议审判法官共30多人参加调研座谈。
会上,许昌中院将前期调研形成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向与会法官进行了详细通报和逐项解释,明确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争议性问题;点评分析了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改判发回情况。通过充分探讨,与会人员就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劳动关系认定,劳动报酬,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社会保险等四个方面的问题统一了认识,初步形成统一意见。
会议强调,下一步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做到以下几点要求:一要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二要加强劳动争议审判调研,坚持公正司法;三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法官审判工作能力,防止机械运用普通民事法律理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四要继续推进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