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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抛“网约卖淫”诱饵 姐弟恋诈骗40多人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8-05-18 17:01:38


    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搜索到的可不一定就是在附近的人,而且还很可能因此遭遇骗局。河北承德市的一对姐弟恋,利用微信聊天工具,以“网约卖淫”为幌子诈骗40多人。5月17日,二人因犯诈骗罪被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双双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26岁的男子刘某与33岁的女子魏某是一对恋人,虽然年龄有差异,但这对姐弟恋却有着相同的服刑经历:刘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8年,魏某曾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刑5年。

    2017年9月,二人预谋后,决定以微信招嫖的方式实施诈骗。刘某先是在网上购买了大量作案用的微信号,并下载多个网络位置软件、多开版微信、包装微信个人信息的色情图片和诈骗话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二人在租住的房间内,用购买的多个微信号登录社交软件,并使用位置软件将上述微信号虚拟定位于实施诈骗的城市,将微信号个人信息修改为提供卖淫服务信息,待被害人通过手机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功能搜索到该微信号后,由魏某扮演“卖淫女”通过微信与对方聊天。

    2017年9月25日1时至3时期间,刘某、魏某使用位置软件,将昵称为“欠欠”的微信号定位到河南驻马店驿城区一处小区,在该小区附近的戚某通过手机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添加“欠欠”微信号后,魏某便通过微信聊天,以可以提供上门色情服务为诱饵,让戚某先后以交定金、安全保证金、罚金等虚假名义通过支付宝向魏某支付宝账号内转款共计4800元。待戚某意识到自己遭遇骗局,不再转钱后,魏某便将戚某拉入黑名单。

    以此作案手段,刘某、魏某共诈骗被害人42人,诈骗金额达32750元。案发后,二人家人已全部代为退赃。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提供卖淫服务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以构成诈骗罪。

责任编辑:杨亚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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