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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助力调解,抚养费即时履行

  发布时间:2018-08-01 09:25:40


“我要申请执行,这媳妇离婚了,抚养费也不给,儿子出去打工,委托我来办理执行”,7月27日上午,一位老太太带着气愤的神情,到王洛法庭申请执行,葛法官看到后立即安抚老太太的情绪,问清缘由后,便打开了话匣子。原来,老太太的儿子王某和孟某于2016年12月在王洛法庭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约定婚生儿子由王某抚养,由孟某支付抚养费用直至其十八周岁止。孟某2017年支付过抚养费后,再无音信,王某在外打工,就委托他的母亲来到法庭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是每个当事人为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但这抚养费,作为一个母亲,心系孩子,肯定是愿意支付的,估计是离婚后外出或者其他原因,没有你们的联系方式,如果你相信法庭,我们试试联系孟某,不让你们作难,老人家,您看行不行?”葛法官如是说。王某的母亲表示愿意相信法官,便将调解书及申请执行书留在了法庭。老太太走后,葛法官立即调取电子卷宗,找到了孟某的电话,但是却无法接通。 “电话号码会换,但是以电话为微信号的,号码是不会换的”,想到这里,葛法官就在微信上搜索电话号码加了孟某微信,通过验证后,与孟某聊了起来,苦口婆心地教育孟某,告知其如果现在不履行,不仅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对其本人的后果也不利。最后,孟某认识到自己的失职,当天把抚养费直接转账给原告。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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