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以案释法

奋战“秋老虎” 腾房“掀风暴”

  发布时间:2018-08-14 10:44:11


    8月11日,立秋过后的暑热丝毫未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腾房执行活动,“秋老虎”虽让执行干警挥汗如雨,“烧烤+清蒸”模式却依然阻挡不了他们决战决胜执行难的坚定脚步。

    2014年,董某分三次借给朋友胡某26万元。2015年胡某与妻子何某离婚,婚生子由何某抚养。董某多次索要欠款未果将二人告上法庭,因该笔借款发生在胡某与何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院判决二人共同偿还上述借款及利息。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胡某名下一套房产予以保全。离婚后,胡某离家杳无音信,该房目前由何某和儿子共同居住。

    法院随后将该房进行了网络司法拍卖,成功拍出后依法向何某发出腾房公告,限其十五日之内迁出房屋,到期仍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何某收到公告后情绪激动,拒绝腾房。

    “履行生效判决是你应尽的义务,请配合我们的执行工作……”当天,执行局局长李伟杰带队到何某家中反复做其思想工作。通过大量释法,何某同意腾房,执行干警们当即帮助何某腾空房屋。

    2016年,郑某分两次借给张某50万元,双方约定月息2分。借款到期后,张某拒不还款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张某偿还郑某上述借款及利息。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将张某名下一套位于市区的复式房产予以保全。

    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执行,郑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对方不为所动,法院遂对张某被查封的房屋以120余万元的价格成功网拍。随后,执行干警多次敦促张某腾房,但其态度蛮横,拒不腾房。当天,执行干警再次登门,严厉警告张某如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迫于执行压力,张某与买受人王某共同将室内家具、生活用品一并腾空。

    当天,魏都区法院共出动警车8辆,干警35人,腾房4处,其中,有一起案件被执行人慑于声势主动腾房。

责任编辑:牛丹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23075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