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法院的法官都不用睡觉吗?这个点大老远的从河南跑到天津车站来抓我?你们也太拼了吧!”睡意朦胧的被执行人李某嘴里嘟囔道。这是发生在近日某天凌晨5点18分许,K1056次列车停靠天津车站,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神兵天降,找到正在卧铺上睡觉的李某时发生的一幕。
2014年3月,许昌某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梯公司)与青岛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某公司)签署了电梯购买合同。电梯公司履行了合同,在电梯安装调试成功,付诸使用后,青岛某公司拖欠电梯款拒不支付,电梯公司遂将其诉至魏都区法院。该案公开庭审时,青岛某公司经传票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2018年11月23日,魏都区法院依法判决青岛某公司支付电梯公司设备款160606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电梯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魏都区法院执行干警立刻向青岛某公司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该公司置之不理。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该公司账户仅有少量现金,没有其他财产线索,远远不足以履行拖欠的设备款。经法院多次传唤,该公司仍置若罔闻,到青岛某公司寻找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时也吃了闭门羹,执行干警遂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2019年11月初,魏都区法院加大与公安、银行等部门的联动执行力度,与公安部门联合,集中对一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临控。12月2日,从许昌市公安局反馈信息得知,李某已购买当日K1056次列车车票,准备从老家吉林前往公司所在地青岛。魏都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铁路12306软件查询,发现该趟列车将于12月3日凌晨5点16分经停天津站,停靠时间为6分钟。兵贵神速,执行干警立刻制定行动方案,连夜赶往天津并在6分钟的停靠时间内迅速登车,在早已锁定的铺位上找到还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将其带下火车。李某称,因自己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无法乘坐飞机、高铁,没想到改坐普通列车也被发现了。李某在被拘传后,态度蛮横,最终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该院依法予以拘留十五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