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图片新闻

战“疫” ▏建安:为医药公司二失信被执行人解除“限高”令

  发布时间:2020-02-11 08:35:16




眼下,正是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最缺的就是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假如被执行人急需外出采购防疫物资,却因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咋办?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是特事特办,紧急为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简称“限高令”)。

“由于建安区政府急需我们外出采购防疫物资,需乘坐高铁、飞机,请求贵院解除‘限高令’,妥否请予批准。”2月5日一大早,建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杰突然收到一份通过短信发来的申请书。

写这份申请书的,是建安区某药业公司的两名股东,因股权纠纷于去年12月被建安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应建安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二人急需到外地采购防疫物资。然而,由于被限制高消费,二人既不能坐高铁,也不能乘飞机,遂向该法院申请解除“限高令”。

据王杰介绍,被执行人想要解除“限高令”,必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之一,即一是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清偿全部债务;二是因生活或者经营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得法院批准;三是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四是申请执行人同意。

接到申请后,该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向建安区政府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得知情况属实后,当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疫情防控时期特殊要求,为这两名被执行人办理了暂解“限高令”的相关手续。

“待疫情结束后,我们将根据这两名被执行人是否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再决定是否恢复‘限高令’。” 王杰说。

责任编辑:张辉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56907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