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图片新闻

发挥破产审判职能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20-03-18 17:12:15





    “各方当事人,微信视频庭审准备开庭,请确保声音、画面流畅清晰。”3月18日上午,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随着审判长宣布开庭,两场执行转破产的质证庭审通过网络陆续开庭。

    受疫情影响,双方当事人不便到法院参加庭审,为保证破产审判工作不中断,充分保障各方利益,在取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决定通过微信视频形式进行质证,质证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将在核查证据的基础上依法受理。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许昌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许昌中院负责破产审判的巡一庭积极创新审判方式,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大局,发挥破产审判服务企业的职能,提高重整使用率,有效地盘活了企业现有资产,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债权人、职工、企业和企业家的权益,为许昌市的发制品产业、钢构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法治环境支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许昌中院将继续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积极服务于党委、政府大局,为我市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对符合破产清算条件的企业,及时进行清算,使破产企业的资源得到有效供给,快速地投入到新的产业中。同时最大限度释放破产重整的制度价值,通过破产重整来挽救有营运价值的围困企业,帮助企业转型升级。”许昌中院正县级审判员孙福现说。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56668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