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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0-09-14 09:30:07


    近日,许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出席会议并讲话。许昌中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六个基层法院院长、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许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建民主持。

    会上,许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玉华传达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在全省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许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启传在全市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六个基层法院院长分别作表态发言。

    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深刻分析了当前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形势,就下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出三点工作安排:一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法院实际,确保集中整治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加大对涉企案件的排查、评查力度,对梳理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形成台账,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同时以典型案例促进“以案促改”,形成长效机制;认真研究全市法院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中的弱项,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彻底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二要围绕评价指标,转变工作理念,依法妥善办理好各类涉营商环境案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围绕“办理破产”具体指标,重点从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加大信息化手段运用、推进重整和解制度、畅通执行转破产渠道、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管、实现对破产成本的控制等方面同向发力,突出同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和效果;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许昌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部署,为涉民营企业案件开辟专门“绿色通道”,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降低商事案件审判执行的时间和成本;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中小企业产权及合法权益,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自由和企业正常经营,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三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结合“三个规定”专题学习活动和即将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重点从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案方式、加强教育管理等方面发力,全面提升全市法院干警的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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