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和业务学习两手抓、两不误,4月16日上午,许昌中院组织干警参加“中原法治大讲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题解读讲座。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专题讲座,由驻豫第四巡回法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作专题解读。周加海采用新旧法条列表对比的形式,辅以背景介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的十个方面,即涉未成年犯罪、安全生产犯罪、金融犯罪、药品犯罪、加强企业产权的刑法保护、知识产权犯罪、公共卫生犯罪、环境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军事刑法等进行了详细透彻的权威解读。
干警们听了讲座后,对刑法修正案(十一)有了更为全面深刻的理解。纷纷表示要自觉运用好学习成果,不断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