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党的百年华诞之际,6月29日下午,许昌中院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以《不忘司法为民初心 牢记维护公平正义使命》为题为全体干警作报告。
韩玉芬结合我党历史上延安时期一个著名的事件,也是人民司法史上的一个典型案件——“黄克功案件”,和大家共同感受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黄克功少年时加入红军,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身经百战立过功,曾是红军师团级干部。1937年10月5日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由一个革命的功臣堕落为杀人犯,最终被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决其死刑立即执行。
透过“黄克功案件”,韩玉芬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去认识和理解:
一是从推进法治建设目标的角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这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今年1月份,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是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权力运行受到有效制约监督,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法治信仰普遍确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建成。在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中要求,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营造一个打官司不用找熟人的法治环境。
二是从维护法治的功能和作用的角度。法律从诞生之日起,就与公平正义紧密联系在一起。法治要求规则的权威和规则面前的平等,对同等的人和事给予同等的对待。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司法具有终局性和权威性,司法权威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压舱石,“逢过问必记录”的“三个规定”制度安排是严格公正司法的“防火墙”。
三是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角度。近年来,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中规定了公正高效司法评价指标,这些指标都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排除一切干扰,统一裁判规则,公平公正去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切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韩玉芬要求,一个风清气正、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的形成,每位干警都是参与者,希望大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个具体司法行为做起,自觉做到不说情、不接受说情,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杜绝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不碰“高压线”,不越法纪“红线”,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见效,共同涵养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真正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