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许昌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周志刚主持召开2021年度第43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海德民列席。
会上,承办法官汇报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裁量尺度,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红杰从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入手阐明了对该案的意见。
周志刚院长指出,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对加强法院审判工作、提高审委会工作水平,进一步保证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提供了有益的支持和帮助,希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走向制度化、常态化。海德民副检察长表示,尊重审判委员会决议,希望各位审委会委员继续支持检察院的工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安战杰、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凯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