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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王韶华副院长到许昌法院调研指导

发布时间:2021-12-10 11:05:27






12月7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一行到许昌法院调研指导,实地查看魏都区法院房地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和魏都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并在许昌中院召开调研座谈会

在魏都区法院房地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王韶华副院长参观了工作站的办公场所,听取房地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了调解模式和流程,并现场观看一起案件的调解过程。他指出,魏都区法院房地产纠纷对接诉调工作模式是一种创新,希望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高效工作方法。在魏都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深入了解了“红色治理”工作情况,对“老马调解室”工作模式和取得的成效予以赞赏。他表示,法院要积极对接红色治理载体平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有序组织司法力量下沉,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座谈会上,许昌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周志刚汇报了许昌法院近期总体工作情况,相关部门汇报了诉源治理、执行合同、破产案件办理情况,魏都区、建安区、襄城县法院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

王韶华副院长肯定了许昌两级法院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效,对在诉源治理、营商环境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予以积极评价,结合今年法院系统特殊形势,分析了许昌两级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调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在省法院党组和地方党委的领导下,抓班子带队伍,强化政治建设,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促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坚持服务大局,狠抓审判执行质效,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王韶华副院长要求,许昌两级法院要突出重点工作,抓住特色亮点,推进争先创优。一是要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对于诉源治理工作十分重视和关注,指出“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中央和省级层面对社会治理、诉源治理、基层治理作出一系列布局。即将出台的省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条例,将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力量的整合,构建在党委领导下,以社会力量为主的预防化解体系。许昌法院过去有基础,现在有特点,要抓好总结提升,抓住有利契机,打造工作亮点。二是要切实抓好营商环境工作。营商环境是评价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既是法院服务大局的直接体现,也是提升法院整体工作的有力抓手。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指标提升,法院工作自然向好,要把抓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与抓好审判质效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实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自身发展高质量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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