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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 | 许昌中院举办《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2-04-15 09:11:15






为有效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抓实抓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各项工作,4月13日下午,许昌中院举办“法律大讲堂”第一讲《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邀请许昌学院法制办主任朱国君作专题报告,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晋主持会议。两级法院分管刑事工作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庭、立案庭、审监庭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执行工作人员分别在中院主会场、基层法院分会场参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已经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制定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要保证,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朱国君以《反有组织犯罪法》与司法实践为题,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与实施、主要特点、制定历程、“有组织犯罪”的特定含义、立法概况、《反有组织犯罪法》与审判实践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尤其是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重点剖析解读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章节中的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保障措施等,内容具体详实,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培训结束后,李晋要求,要通过学习培训,深刻理解、正确适用《反有组织犯罪法》,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斗争专业化水平,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立足本职,学以致用,以实干担当、更加出彩,推动刑事审判工作迈向新台阶,为努力实现许昌经济发展高质量、城乡建设高水平、人民群众高素质,全面开创许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刑事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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