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的纠纷,在你们这快速、高效地圆满解决,真是太感谢了!”4月21日上午9点,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带着锦旗来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这起案件还要从数年前说起。2015年5月,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将其名下的商铺租赁给艾某使用,艾某交付了50万元保证金,但租赁期间一直未按约定缴纳租金。后双方就房屋交付和租金问题产生分歧,向许昌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2021年9月,仲裁委裁决确认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与艾某签订的租赁合同解除,艾某自收到裁决之日起五日内将租赁房屋返还,扣除保证金外另支付租赁费28万余元。
2021年11月,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希望被执行人尽快交付商铺,以免影响再次出租,但是被执行人艾某坚持说从来未使用过商铺,拒绝支付租赁费。双方各执一词,积怨颇深。
今年2月28日,在多次通过约见询问、电话沟通、现场勘察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具体案情后,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进一步协商。一方面,向艾某释法明理,告知其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且接收了房屋,生效的仲裁裁决已经确认,无论是否实际使用,都应该缴纳租金。如果继续拒不交付商铺,不仅会产生更多租金,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向申请人说明当务之急是尽快收回商铺,不然会产生更大的经济损失。通过法官耐心调解,艾某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内心有所动摇,表示愿意尽快交付商铺。但是因双方就还款金额说法不一,当日仅对房屋交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将矛盾彻底化解,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后经数十次从情理法角度耐心劝说,艾某最终同意支付租金,但表示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不足以全额偿还。看到被执行人的诚意,申请人称对艾某的经济状况表示理解,愿意放弃部分执行款,双方就还款金额达成了和解。4月8日,艾某支付了首批和解款项,承诺其余执行款于年底前交付完毕,并积极配合法院将商铺顺利交付。至此,这起积怨数年的“骨头案”终于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