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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 | 许昌中院开展新任职干部任前集体谈话

发布时间:2022-04-24 09:20:01



4月21日下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对新任职的10名中层正职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党组成员、副院长吕玉峰,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建强参加谈话。

会上,吕玉峰副院长宣读了市委组织部任职批复。

李建强组长在廉政谈话中指出,任前谈话主要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与要求,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李建强组长对新任职干部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始终准确把握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角色定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二要厚植为民情怀。法院是人民的法院,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定要把司法业务与为人民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坚守廉洁底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牢被侵蚀的第一道防线,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履职尽责。四要勇担当善作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在实际工作中争当落实者、实干家、促进派,在急难险重任务上冲在前、打头阵、当尖兵。

吕玉峰副院长在集体谈话中指出,新任职的干部要把这次职务调整作为全面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良好机遇,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里程碑,在新的岗位上始终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无私奉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服从组织决定。本次干部调整,是组织的需要、工作的需求,大家要坚定党性原则,坚决拥护院党组决定。要尽快熟悉情况、了解业务,迅速转变身份、进入角色,摆正位置、找准定位,踏踏实实开展工作。二要提升能力本领,锤炼过硬作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八项本领”、提升“七种能力”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要求,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以一流能力作风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三要带头务实重干,服务全院大局。继续保持工作干劲,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希望大家珍惜干事创业舞台,振奋精神,不负组织重托,不负群众的期盼,在新的岗位上再立新功。

新任职干警纷纷表示,将在新岗位上尽快转变角色,适应本职工作,尽心履职,廉洁守纪,勇于担当,争创佳绩,为许昌中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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