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是国际档案日,档案作为保护、研究和展示人类历史文化遗产和人类环境物证的文化教育和传播载体,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展示文明成就和发展水平的重要窗口。每年档案日表达主题都不尽相同,2022年国际档案日主题为“喜迎二十大·档案颂辉煌”。
习近平总书记说:“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知,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工作。”
人民法院档案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机关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包括诉讼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等各种门类,以及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各种载体的档案。
目前,许昌中院库存档案近13万卷,其中刑事案卷从1949年,民事案件从1950年都完整保存。为了更好地实现规范化管理,现有专门档案办公区、档案整理区、档案库房、诉讼服务大厅设专门的档案查询窗口等多个独立功能区。
这近13万卷法院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也是它珍贵价值所在。为了更有效地保存原始纸质档案,许昌中院基本完成了库存纸质卷宗的数字化扫描。目前,各方面查阅利用档案已有了新选项,用电子档案的下载来替代原始纸质卷宗的翻阅,更加方便快捷。
在诉讼服务大厅,有专门的档案查询窗口,为不能熟练操作手机的当事人服务。
自助查询设备,点点二维码扫描,电子卷宗立刻下载到手机中。
在未来以电子卷宗管理为主的工作要求下,作为法院档案人,我们的信念是:服务审判工作、保守审判机密、方便群众利用,更应具有对历史负责、为现在服务、替未来着想的工作态度,规范化做好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