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竞争方式选取鉴定机构全程透明、公开、公正,要求我们鉴定机构以后收取鉴定费用更加市场竞争化,完成鉴定工作更加高效集约化。”6月15日下午,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竞争方式选取鉴定机构现场,一名鉴定机构人员表示。
为更好地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该院首次采用竞争方式选取鉴定机构。当事人协商或随机选取三家鉴定机构竞报鉴定费用,先由当事人协商选取鉴定机构,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依职权优先选取竞价最低的鉴定机构。
在当事人见证下,通过随机选取的三家竞选参与机构以密封形式递交了竞价资料,司法技术处拆封并公开鉴定费用报价。竞选参与机构介绍了鉴定方案,承诺了鉴定完成时限。最后司法技术处与执行部门评议后,现场公布选取竞价鉴定费用最低的机构为本次鉴定的鉴定机构。督查室负责人对上述竞争程序进行了全程监督。
司法技术处负责人表示:“许昌中院司法技术处创新工作方法以竞争方式选取鉴定机构,降低了鉴定费用,缩短了鉴定时长,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升了案件质效。下一步我们司法技术处要勇担当、有作为,进一步多思路、广言路,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做到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