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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头雁”效应 院长示范庭审

发布时间:2023-03-20 08:28:28




“现在开庭!”3月15日上午9时30分,许昌中院院长周志刚敲响法槌,对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合并审理。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围绕案涉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的终止条件是否已成就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陈述和辩论,庭审持续了近一个小时。审判长周志刚有序把控庭审节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过程井然有序。

院长带头办案、示范庭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完善院领导办案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下一步,许昌中院将继续常态化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切实提高审判质效,着力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以实干实绩交出开局之年的答卷,助推法治许昌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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