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豫剑执行”部署,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3月31日,许昌两级法院开展第一次“莲城利剑”集中执行行动,以涉民生、涉企业、涉金融等案件为重点开展强制执行,亮出执行利剑,打出执行声势,彰显司法权威。
“现在开始!”早上7:00,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随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宝生通过对讲机发出号令并作简单动员后,已经集合完毕的全市法院189名执行干警从各院统一出发,分乘39辆警车,按照既定方案迅速出击,奔赴各执行现场。
7时许,禹州市法院执行干警到达苌庄镇缸瓷窑村一处厂房内。因该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长期躲避执行,其名下机器设备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通过司法网拍将被执行人名下砖压机等机器设备进行拍卖,流拍后抵偿给申请人。
为防止案外人阻挠,禹州法院决定强制进行交付。执行干警现场拉起警戒线,由专业人员对机器进行拆卸、吊装、搬运,全程有条不紊。经过一上午强制执行,机器设备顺利移交申请人。腾房行动邀请2名禹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执行。
当天建安区法院执行的一起案件中,李某与一家建筑装饰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双方约定按时支付款项。后因建筑装饰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李某诉至建安区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建筑装饰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前付清所有款项。然而该公司未如期履行,遂李某向建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约谈被执行人多次,并耐心劝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旧推脱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到期工程款进行了查封,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进行了扣押。后经执行干警反复协调沟通,在法律的震慑下,被执行人同意履行案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支付申请人50万元,该案件执行完毕。
在魏都区法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现场,当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刘某某家表明来意时,其家属出示病历,称年近50的被执行人患有基础疾病,而对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却顾左右而言他。申请人刘某某情绪激动,称与被执行人刘某某经人介绍认识,2019年至2020年期间,刘某某以装修房屋及投资为由向范某某借款10万元,范某某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2023年1月法院依法判决刘某某返还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仍拒不还款。
执行干警一边安抚范某某情绪,一边对刘某某释法说理。在刘某某及其家属仍表示无力还钱后,执行干警从文明执行角度考虑,帮助刘某某穿上衣物,并携带好他日常服用药物,前往执行局做进一步调解工作。
许昌中院执行张某申请执行许昌某置业有限公司、郑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院执一庭法官接到申请人举报线索,通过指挥中心紧急调度,执行干警会同法警迅速赶赴现场,在许昌市某茶馆内顺利抓获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当场将其拘传至法院,杨某迫于压力,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形成分期还款协议。
当天的执行活动全程通过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许昌中院及各基层院官方抖音在线直播。截止下午4点,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赶赴79个现场,拘传被执行人49人,拘留11人,强制腾房6处,执结案件43件,执行到位308.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