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构建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诉讼新格局,切实提高刑事二审案件开庭率,4月24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宝生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抗诉、上诉案件。
庭审中,审判长张宝生归纳了争议焦点,各方诉讼参与人围绕案件是否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和构成何种罪名等充分发表了观点,庭审持续近一个半小时。为落实谁办案谁普法的政策和提高刑事案件开庭的效果,审判长张宝生最后对上诉人进行了法庭教育,上诉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
院领导带头开庭办案,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完善刑事审判以庭审为核心环节的具体体现。下一步,许昌中院将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工作指导意见及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的《关于提高刑事二审案件开庭率的意见》,切实提高刑事二审案件开庭率,刑事二审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开庭为例外,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助推法治许昌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