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中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的精神,根据许昌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迅速行动,建立机制,以实际行动落实“企业联系点”制度,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制定分工,责任到人。下发《关于执行企业联系点制度的通知》,提出不定期走访、开展惠企法规政策宣讲、受理投诉举报、开展问卷调查、及时处置企业反映问题等明确工作要求;制作《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联系点分工表》,将10家民营企业精准分包至8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统一理念,扎实落实。领导干部树立主动服务企业意识,在对企业走访、座谈中,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现状,积极开展法律宣讲,发放《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100条》口袋书,帮助企业和企业家提高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收集问题,务实解决。针对领导干部走访中收集到的问题,建立问题反馈流转机制,要求领导干部在走访时留存企业反映材料,走访后填写《领导干部走访企业联系点日志》。许昌中院营商办根据《领导干部走访企业联系点日志》内容,按问题性质进行分流交办。涉及法院工作的,交本院相关部门限期办理;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转交办理。
目前,市中院分包领导已经全部与企业建立了常态化联系,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4个,涉及法院工作的2个问题已经第一时间转相关部门办理;涉及其他单位的2个问题转交办理。今后,许昌中院在落实“企业联系点”制度中将与“万人助企”活动紧密集合,深入了解企业反映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清而有为”又“亲而有度”,切实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