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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在建安区人民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23-08-22 08:18:00








8月4日,许昌市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在建安区人民法院召开,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法学会秘书长主持会议。

会上,建安区桂村乡、新元办事处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建安区政法委四级调研员、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孙新民介绍建安区诉源治理工作经验。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邵学东强调,推进全市诉源治理工作,一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全面推进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总体要求,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构建“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源头治理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万人起诉率”明显下降。二要坚持抓早抓小抓基层。诉源治理的力量来自于群众,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更高的满意度。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作为广大党员干部能力作风的“练兵场”,在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隐患中,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能力本领、改进作风形象。三要加强矛盾源头防范。强化基层基础、源头防范和法治思维,各级各部门要善于发现问题、主动出击,下先手棋、打主动仗,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来。坚持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四要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依托乡镇平安办将诉源治理工作具体化、清单化,要为人民调解搭建平台,充实专兼职调解员,要协调派出所、司法所、调解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群众性组织等,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

市中院四级调研员韩建稳在通报全市法院上半年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后,对两级法院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的责任担当。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从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许昌的战略高度,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二要领会诉源治理核心要意,为社会治理决策提供参考。清楚认识到诉源治理工作的核心在“源”、而不在“诉”,把诉调对接、诉前调解中的“调”再向前延伸,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实现“诉内抓好案结事了,诉外抓实多元解纷”两个良性循环。三要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员培训。充分发挥“总对总”平台作用,与行政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加强合作,推动形成优势互补、专群结合、融合发力的多元共治格局。四要融合基层治理力量,切实满足群众纠纷解决需求。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司法工作前沿阵地作用,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对接基层治理组织解纷力量,构建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分管平安建设副书记、法院分管诉源治理副院长,东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委(办)负责人等68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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