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08年11月份以来,由于降雨偏少,加之气温偏高,河南省大部分地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旱情,当地广大农民群众全力以赴奋战在抗旱保苗生产第一线。襄城县法院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立足审判职能,采取多项措施服务农业生产,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受到了当地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上门立案咨询。该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提供上门立案和咨询服务,确保近期保苗抗旱时节必须起诉的农民不因农忙而耽误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协调开庭时间。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在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不影响农事为前提下,本着“亲民、利民、护民、便民”措施,安排适宜的开庭时间,使农民不因开庭而影响生产。
成立巡回法庭办案。为节省农民的诉讼时间和方便农民当事人,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开展“法庭进村组、法官到农家”巡回办案活动,将法庭开到村民家中、开到田间地头,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法院或法庭的次数。
注重调解结案。针对土地承包、相临关系等案件纠纷,法官深入现场,结合案情准确判断当事人心态,及时把握案件动态,认真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和释法明理工作,促使双方权衡利弊,摒弃前嫌,消除隔阂,增加和谐,努力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