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16 09:16:58
4月15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和上级法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审议通过《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的建议,研究党纪学习教育具体落实举措。党组书记、院长周志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周志刚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正当其时,有利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断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为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拉高标杆再建新功打牢队伍根基。
周志刚强调,人民法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同时又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必须要坚决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抓在手上。要新旧对照学。党中央先后三次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坚持不懈用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全体党员要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用党的纪律规范行为,铸牢遵规守纪的思想之魂,夯实公正司法的立身之基,时刻保持清正廉明的司法形象。要警示教育学。要用好管党治党的纪律“戒尺”,强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以案说纪、以案说德、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中,使党员干警知敬畏、受警醒、明底线、能知止,始终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要结合实际学。要坚持党纪学习教育与巡视巡察整改同向发力,以严明的党纪带动政治纪律、审判纪律、廉洁纪律一体落实,以“队伍稳、弱项进”促进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更加自觉地做到胸中有局、心中有纪、手上有法,以良好的司法作风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许昌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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