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许昌中院的法官,你们不辞辛苦专程赶来,为我们化解了积压半年之久的矛盾,谢谢你们!”
4月30日,在南阳市高新区某小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干警宣读完二审判决后,现场旁听宣判100余名业主不约而同地为办案法官送上了热烈的掌声。
原来,2023年7月,因南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许昌市陈某某存在经济纠纷,一审法院和许昌中院分批对不动产登记系统显示未售的某小区351户房产进行了查封,案外实际购房人庄某某等三户向一审法院提起异议之诉,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实际购房人诉求。
二审期间,上诉人提交了证据,许昌中院在充分与各方当事人沟通情况下,最终认为证据齐全,支持了上诉人诉求。
当天,许昌中院环境资源庭干警专程赶到南阳市,向庄某某等三户业主宣读二审判决,听到判决结果的业主们喜笑颜开,为法官送上了一面鲜红的锦旗,旁听宣判的业主为法官的公正判决鼓掌。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许昌中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如我在诉”理念、“司法为民”法治理念的具体实践,不但赢得了民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经转商”遗留工作的积极开展,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