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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一案结促多案解 通力协作解企忧

发布时间:2024-07-22 08:38:31



法官调解促和谐,化解矛盾暖人心。近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和民四庭合力成功调解一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一案调解化解了多个诉讼并避免了后续新起案件。当事人对审监庭蒋晓静法官和民四庭刘贺举法官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禹州市某学校与禹州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该案件经过反诉、上诉,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入再审环节。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发现,双方签订的空调服务合同期限长达20年,双方当事人就该合同在两级法院、多个庭室已有多起诉讼,而且还会不断产生新的诉讼。为妥善化解矛盾,把最高人民法院 “一案结促多案解”、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办案理念落到实处,审监庭牵头与民四庭及基层法院通力合作,力求调解,减少当事人讼累,彻底化解纠纷。在调解过程中,起初双方各执其词、互不让步,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陈述意见后,分别进行释法和劝解。最终,在审监庭和民四庭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支付已经产生的空调使用费,对案涉合同涉及的所有诉讼均案结了事、生效判决不再执行、不再就案涉合同提起新的诉讼。双方当事人表示:“蒋法官与刘法官一直站在我们的立场上为我们着想,分析继续陷于诉讼将产生的时间、费用成本和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想清楚之后,我们都决定各退一步,握手言和。达到最后这样两全其美的局面我们真的是非常感谢两位法官。”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调解过后,为了表示对法官的衷心感谢,该学校向两位法官送来锦旗。这不仅是对审监庭和民四庭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励和鞭策。在以后的工作中,办案法官将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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