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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扩大)会

发布时间:2024-07-24 08:41:41



7月23日下午,许昌中院举行2024年第九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扩大)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党组书记、院长周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中心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心组成员围绕党纪学习教育,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就参加党纪学习教育以来的认识感悟和收获体会开展研讨交流。
会议强调,要坚持集中性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开展纪律教育,既要集中发力、形成声势,又要融入日常、落在经常,两者相辅相成,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要坚持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相结合。关键少数要起到表率作用,只有抓好“关键少数”,纪律教育才有说服力;广大党员是党的队伍的主体,只有管住“绝大多数”,才能保持纪律教育的良好环境。要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强纪律教育既要有润物无声的正向引领,也要有触及灵魂的警示震慑。要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的相关要求,学习优秀榜样,同时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不断反思,深刻吸取教训,绷紧纪律之弦。要坚持管住身心与放开手脚相结合。加强纪律建设,是事业发展的前提保证。既要在纪律上“管住身心”,也要在事业上“放开手脚”,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把干净和干事统一起来。

会议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法院干警要先学一步、精学一步,找准与司法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做实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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