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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周志刚院长调研人民法庭工作

——夯实基础强主业 “一庭一策”树品牌

发布时间:2026-03-16 19:13:45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基础的基础”,必须夯实基础、强基固本。如何推动全市35家人民法庭提质增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庭一策”塑造特色品牌?3月6日至13日,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志刚到辖区人民法庭实地调研,强调要紧扣“夯基铸魂、夯基提质、夯基赋能、夯基进阶”工作安排,聚焦公正司法主责主业,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司法实践,交出一份“小法庭、大作为”的司法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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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刚先后调研了灵井法庭、磨街法庭、彭店法庭、坡胡法庭,了解法庭所在辖区的经济状况、地域文化、案件结构、人员配备、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情况。在与法庭干警座谈时,勉励大家落实落细“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基层司法能力、服务基层治理效能,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许昌、法治许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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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刚强调,人民法庭处于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必须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实践要求,“一庭一策”推进人民法庭品牌矩阵抓实法庭自身建设。人民法庭是审判的主阵地,审结案件多、距离群众近,还承担着大量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基层治理等繁重任务,注重关心关爱一线干警,加强人员轮岗交流,培育“老中青”梯次队伍,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新晋人员锻炼基地、审判骨干培养平台。裁判稳定关键在一审,办好案是硬道理。人民法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基本载体是公正高效廉洁地办好每一起案件。树牢立审执一体化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作出判决时要考虑执行工作,强化就地纷功能,努力做实矛盾不上交、解纷程序不空转,把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实质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二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服务高效能治理最终要落实在基层、深化在基层、见效在基层,人民法庭的优势就在于扎根基层、面向群众。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充分发挥法院在基层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主动对接基层治理单位将指导调处矛盾纠纷的法定职能严格依法向前延伸,巩固调解优先、诉讼断后解纷格局深化由案促治,制发高质量司法建议,推动高发多发案件类型化治理,形成辖区矛盾纠纷共同分析研判、定期会商等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三要“一庭一策”培塑品牌建立健全两级法院联系指导人民法庭工作机制,中院每名院领导要分包联系1至2个人民法庭,帮助解难题、强质效、树品牌。结合法庭辖区经济特色、地域文化、治理需求、发展需要、案件结构等,推出一批质效突出、特色明显的人民法庭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确认识内部指标与外部评价、司法判断和群众评判之间的关系,尊重司法规律,引导法官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公正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践行长期主义做实定分止争,最大限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感知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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